关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政府同意,于2022年5月*日印发实施。为准确把握《办法》的重要内容,现就《办法》中涉及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参保缴费群体存在面广量大的特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共1.8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共3.4万人,遍布全县所有乡镇,自然人缴费群体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征收难度较大。为保障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辖区内“两险”征缴工作有序推进,方便缴费群体,保障缴费人利益,推动全民参保、应保尽保,规范和统一业务操作程序,全力做好“两险”的征收管理。
二、编制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1号),结合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编制过程
城乡居民“两险”征管职责划转税务征收以来,县税务局对城乡居民“两险”的征管工作开展了多次深入调研,并通过与人社、医保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运用常态化部门协商机制,对征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准备。按照“两险”征缴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科学效能、积极稳妥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稳妥推进我县城乡居民“两险”征管工作,县税务局起草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并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呈报政府分管领导审阅,按批示要求,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九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由县人民政府领导,财政、公安、民政、人社、医保、残联、乡村振兴、银行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工作机制。第三部职责分工。明确了各职能单位的职责任务。第四部宣传与培训。明确了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职责,税务部门对劳动保障站人员征缴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第五部分征收管理。“两险”征收及退费管理。第六部分权益和资金对账。明确对账流程和时间节点,严格实施对账机制。第七部分监管与考核。防范社会保险费代收环节现金缴费风险。第八部分公示及举报受理。第九部分附则。主要是预案的实施等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