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标准

来源:塔什库尔干县文旅局 日期:2026-01-29 13:01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标准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及频次 监管范围 抽查标准 执法程序 救济途径 监督举报渠道
1 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和游艺游戏娱乐场所)抽查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至第五十四条。 县域内依法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包括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抽查频次不少于2次,节假日前后增加抽查频次。 县域内所有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1. 资质情况:是否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依法悬挂,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事项一致;2. 经营内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是否含有禁止内容,游艺娱乐场所是否设置未经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3. 管理规范: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游艺娱乐场所非法定时段不得接纳),是否按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4. 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 1.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 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3. 提前告知被抽查单位抽查事项、时间(特殊情况可突击检查);4.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出示执法证件;5. 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制作检查笔录;6. 检查结果当场反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7. 年度抽查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8. 归档抽查资料。 1. 对抽查结果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 也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998-3493856
2 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抽查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至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县域内从事营业性演出的从业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及营业性演出活动。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根据演出活动举办情况动态调整频次,重大演出活动必查。 县域内举办的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及相关从业单位的经营活动 1. 资质情况:演出从业单位是否取得相应许可证,演出经纪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2. 审批备案情况:举办营业性演出是否经过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3. 演出内容:演出节目是否含有禁止内容,是否符合公序良俗;4. 现场管理:演出场所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核定观众数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 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3. 提前告知被抽查单位抽查事项、时间(特殊情况可突击检查);4.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出示执法证件;5. 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制作检查笔录;6. 检查结果当场反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7. 年度抽查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8. 归档抽查资料。 1. 对抽查结果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 也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998-349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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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抽查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至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六条。 县域内依法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抽查频次不少于2次,节假日前后增加抽查频次。 县域内所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活动 1. 资质情况:是否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2. 变更备案情况: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 经营管理情况:是否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是否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4. 其他:是否存在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 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3. 提前告知被抽查单位抽查事项、时间(特殊情况可突击检查);4.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出示执法证件;5. 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制作检查笔录;6. 检查结果当场反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7. 年度抽查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8. 归档抽查资料。 1. 对抽查结果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 也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998-349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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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旅行社经营情况监督抽查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五条至第一百零七条;《旅行社条例》第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至第六十条等;《导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二十三条等。 县域内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及分支机构。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抽查频次不少于2次,旅游旺季(5-7月)每月抽查1次。 县域内旅行社的经营活动及分支机构的运营管理情况 1. 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是否依法备案,名称、标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2. 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3. 合同管理:是否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是否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4. 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为旅游者投保旅行社责任险;5. 从业人员管理:导游、领队是否取得执业许可,服务行为是否规范。 1.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 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3. 提前告知被抽查单位抽查事项、时间(特殊情况可突击检查);4.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出示执法证件;5. 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制作检查笔录;6. 检查结果当场反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7. 年度抽查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8. 归档抽查资料。 1. 对抽查结果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 也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998-349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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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旅游景点、景区监督抽查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三条。 县域内旅游景点、景区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抽查频次不少于2次。 县域内旅游景点、景区经营活动 1.资质情况:证照是否齐全、在有效期内;2.经营行为:是否与经营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3.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设备是否年检合格、维保记录是否完整、景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4.从业人员管理: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取得执业许可,服务行为是否规范。 1.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 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3. 提前告知被抽查单位抽查事项、时间(特殊情况可突击检查);4.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出示执法证件;5. 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制作检查笔录;6. 检查结果当场反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7. 年度抽查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8. 归档抽查资料。 1. 对抽查结果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 也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998-3493856
6 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电影放映单位抽查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委宣传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等。 县域内电影放映单位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抽查频次不少于2次。 县域内电影放映单位经营活动 1.资质情况:是否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许可证;2.经营行为:是否与经营范围一致;是否违规放映无公映许可证影片、盗版片源、无授权放映行为;是否违规插播广告;是否安装合规售票系统;虚报瞒报票房;3.安全管理:是否制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和消防设施。 1.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 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3. 提前告知被抽查单位抽查事项、时间(特殊情况可突击检查);4.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出示执法证件;5. 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制作检查笔录;6. 检查结果当场反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7. 年度抽查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8. 归档抽查资料。 1. 对抽查结果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 也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998-3493856
7 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出版物发行单位抽查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委宣传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出版管理条例》地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等。
县域内出版物发行单位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抽查频次不少于2次。 县域内出版物发行单位经营活动 1. 资质情况:是否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许可证;2、经营行为:是否与经营范围一致;出版物经营五项制度是否上墙;出版物供货商资质是否齐全、进货记录是否完整、销售记录是否完整;所售出版物是否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禁止内容;3、安全管理:是否制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和消防设施。 1.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 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3. 提前告知被抽查单位抽查事项、时间(特殊情况可突击检查);4.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出示执法证件;5. 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制作检查笔录;6. 检查结果当场反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7. 年度抽查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8. 归档抽查资料。 1. 对抽查结果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 也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998-349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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