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塔什库尔干县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的第一次公告

来源: 日期:2023-09-28 13:09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关于召开塔什库尔干县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的第一次公告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天然气价格改革决策部署,健全完善配气价格机制,理顺终端用气销售价格,推进清理规范城镇供气行业收费,确保天然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促进塔什库尔干县天然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天然气保稳供应,地区发改委管道燃气配气成本调查基础上,结合塔什库尔干县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公司)采用槽车运输购进液化天然气(LNG),加注至母站气化后通过管网向558户居民配送天然气,LNG实行市场调节价且价格频繁波动、企业长期亏损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矛盾、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了《关于塔什库尔干县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方案》,经地区发改委授权委托,由塔什库尔干县发改委组织拟召开塔什库尔干县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初步定于20221028日,具体时间以第二次公告为准。

二、听证地点。塔什库尔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县政府二楼)

三、听证代表。由塔什库尔干县人大、政协分别推荐2喀什地区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代表参加听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分别推荐行业专家学者、国家干部1-2人参加听证;由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分别推荐1名国家干部参加听证;由塔什库尔干镇推荐城镇居民用户30人参加听证;由企业推荐不少于2代表参加听证。推荐听证代表民族不限,要求具有国语听写能力。上述部门需填写《各部门推荐听证代表名单》(点击附件下载),于20221015日前通过政府公文网发送至塔什库尔干县发展改革委(注明价格科室收)。参会听证代表名单将于第二次公告发布,会前逐一发送邀请函。

四、听证监督。由塔什库尔干县发展改革委邀请司法局和纪委监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各1人全程监督听证。

五、听证旁听。自愿参加听证旁听的用户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申请,要求年满18周岁、民族不限、具有国语听写能力,需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所属区域、所属单位、职业、联系电话、用户类别(是否为居民用户)等7项真实信息,附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以申请参加听证旁听为邮件标题,于202310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51427387@qq.com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按报名顺序取前5名参加听证旁听,会前逐一发送邀请函。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998-3421125

附件:各部门推荐听证代表名单

塔什库尔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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