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塔什库尔干县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0-06-04 20:0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办公室、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什库尔干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喀党办字〔201913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塔党办字〔20197),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喀什地委、行署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自治县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自治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自治县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参与拟订自治县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三)指导监督县、乡公路(以下简称农村公路)以及专用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指导自治县农村公路路政工作;指导、考核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四)指导自治县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发展,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信用评价考核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价格。

(五)指导监督自治县道路运输市场。指导公路运输经济及技术管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自治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六)贯彻执行地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指导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贯彻执行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贯彻执行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组织协调公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

(八)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贯彻执行公路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审计和统计工作。

(十)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自治县国防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日常工作事物;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议、政务公开、信息、档案、宣传、机要、外事、信访、接待、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出勤考核以及督办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修志和机关保障服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局机关干部管理、干部监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等工作;管理局机关人事、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务、审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审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公路、客运站场等基础设建设预算资金、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负责机关政府债务、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预算绩效、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等工作;争取上级交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负责监督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做好局机关财务审计工作。

(二)路政稽查客管办公室。

贯彻执行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自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贯彻执行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执行自治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水平,督促完善农村公路安全保护及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损失;贯彻执行监督农村公路安保工作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以及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指导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自治县交通系统各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工作;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公路重点物资、重点时节运输保障及抢险救灾等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

负责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乡村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制度和运营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交通物流的政策研究,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客运从业人员培训及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汽车客运站场建设;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安全监督和信用管理工作。  

(三)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拟订自治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治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指导枢纽场站建设;组织拟订自治县公路基础设施中长期规划;承担自治县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立项审查、预算、工程可行性报告及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自治县农村公路工程设计审核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更审核报批;负责公路建设各类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规划的编制,编报、上报农村公路年度计划;负责和监督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专用道路的运营管理、监督;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预决算、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负责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重大工程技术问题以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参与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参与交通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培育管理公路建设市场;负责交通建设扶贫工作;负责农村公路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后评估和交通环保工作。

第五条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工勤编制1名。  

第六条  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塔什库尔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塔什库尔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红其拉甫路098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600-2000

办公室固定电话:0998-3423088

负责人姓名:王云


扫描分享至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