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根本利益,提高景区门票及区间车票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1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1〕1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成本〔2018〕36号)等有关规定,塔什库尔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塔什库尔干县红其拉甫国门景区门票价格定价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将听证会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9月25日,具体时间以第二次公告为准。
二、听证地点:塔什库尔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县政府二楼)
三、听证代表:听证会参加人员设置15名。其中:消费者6名(可邀请旅行社2名、所在乡镇政府代表或者乡村人大代表4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1名,县直政府部门代表5名(文旅局 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旁听人:3名;新闻媒体记者1名。
推荐听证代表民族不限,要求具有国语听写能力。上述部门需填写《各部门推荐听证代表名单》(点击附件下载),于2023年9月15日前通过政府公文网发送至塔什库尔干县发展改革委(注明价格科室收)。参会听证代表名单将于第二次公告发布,会前逐一发送邀请。
四、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采取现场自愿报名与所在乡镇推荐方式产生。按报名顺序,经资格审查,确定听证会人选。如果规定时限内,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则采取公开抽签、随机选取办法;如报名人数不足,将委托所在乡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报名截止后,我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经营者,委托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学者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由各单位、部门推荐和本人自荐或者由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接邀请和聘请。
4、旁听人员也采取现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新闻媒体由塔县发改委邀请参加。
五、听证监督:由塔什库尔干县发展改革委邀请县司法局和纪委监委驻县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各1人全程监督听证。
六、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长期居住在塔什库尔干县辖区范围内的;
2、热心公用事业,对塔县旅游基本情况比较了解;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群众的心声,并代表群众的意见,应备必要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并保证能够亲自参加听证会。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职业、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
特此公告。
具体联系人:张琴
联系电话:13657510189
塔什库尔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