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塔县分公司为农业机械
报废回收企业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和塔什库尔干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成立了评审组对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塔县分公司申报材料进行资质审核和实地核验。
经审核评定,该企业符合塔什库尔干县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认定规定,拟确定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塔县分公司为塔什库尔干县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承担塔什库尔干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公式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形式或到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998-3421187、17590234868
回收单位: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塔县分公司
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 塔什库尔干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5日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