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水利厅关于〈关于做好2024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及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水电站运行安全责任,按照水利厅要求,在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网对小水电站安全主体责任人、安全监管责任人、安全行政责任人《三个责任人》进行公示:
一、塔什库尔干县水电站基本情况
目前,塔什库尔干县共有小水电站1座,其中塔什库尔干水电站由喀什兆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自主经营。
二、塔什库尔干县水电站“三个责任人”职责分工
安全行政责任人:夏尔亚德·达吾提 塔什库尔干县政府副县长
安全监管责任人:吴红炎 塔什库尔干县水利局 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人:武孝奎 兆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经理
塔什库尔干县水利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