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什地区2023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拟奖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喀什地委办公室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喀什地区关于加大科技投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喀党办发〔2023〕3号)精神及相关规定,为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喀什地区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与审核工作。
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科技部门初审、县(市)人民政府推荐、地区科学技术局复核,并报请行署会议研究审议,现将喀什地区2023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一、奖励对象
本次奖励对象为2023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和三年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喀什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相关企业须经营状况正常,符合喀党办发〔2023〕3号文件规定的奖励条件,且在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期间未发生维护稳定、亡人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重大税务违法问题等“一票否决”情形。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三、监督与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企业存在异议或认为其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喀什地区科学技术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诽谤。匿名、超出公示期限或无明确事实依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喀什地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998-2523455、0998-2522627
通讯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丝路人才大厦4楼
邮政编码:844000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示名单为拟奖励企业名单,最终奖励发放结果将根据公示情况及异议核查结果确定。
特此公示。
喀什地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