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2023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公开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塔什库尔干县分局组织开展第一季度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抽取一般监管对象5家,重点监管对象1家,特殊监管对象0家,现将具体信息公开如下:
一、事前公开
公开内容:《2023年第一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塔什库尔干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含抽查事项、工作计划)。
公开时间:现场抽查工作开展前
二、事后公开
公开内容: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抽查结果信息、抽查人员情况及抽查检查情况说明。(附件1-附件4)。
公开时间: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
附件1:2023年塔什库尔干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附件2:2023年第一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塔什库尔干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
附件3:2023年第一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塔什库尔干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信息公开表
附件4:塔什库尔干县污染源随机抽查检查情况说明
附件1
2023年塔什库尔干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依据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等,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5〕521号)文件精神,制定2023年塔什库尔干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领导小组
组 长:尼格艾力·塔比力地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塔什库尔干县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塔什库尔干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执法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督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塔什库尔干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抽查安排
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采用执法系统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3年第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确保本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第四个工作日前完成本季度的“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场环境监察报告、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等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检查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2:
2023年第一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塔什库尔干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
序号 |
检查地区 |
检查对象名称 |
检查对象类型 |
检查事项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塔什库尔干县 |
塔什库尔干县供排水公司 |
重点监管对象 |
建设项目“三同时”抽查事项 |
2023-01-16 |
正常 |
|
2 |
塔什库尔干县 |
塔什库尔干天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监管对象 |
建设项目“三同时”抽查事项 |
2023-02-08 |
正常 |
|
3 |
塔什库尔干县 |
喀什国新电力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对象 |
建设项目“三同时”抽查事项 |
2023-02-07 |
正常 |
|
4 |
塔什库尔干县 |
塔什库尔干锦荣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对象 |
建设项目“三同时”抽查事项 |
2023-02-08 |
正常 |
|
5 |
塔什库尔干县 |
塔什库尔干县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监管对象 |
建设项目“三同时”抽查事项 |
2023-01-16 |
正常 |
|
6 |
塔什库尔干县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医院 |
一般监管对象 |
建设项目“三同时”抽查事项 |
2023-03-17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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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3年第一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塔什库尔干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信息公开表
序号 |
检查人员 |
所在单位 |
科室 |
职务 |
执法证号 |
检查时间 |
1 |
纪绪雷 |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塔什库尔干县分局 |
执法大队 |
环境监察员 |
31101215005 |
2023年1月1日-3月31日 |
2 |
卡迪尔 |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塔什库尔干县分局 |
执法大队 |
环境监察员 |
31101215003 |
2023年1月1日-3月31日 |
附件4:
塔什库尔干县污染源随机抽查检查
情况说明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 |
备注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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