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塔什库尔干县河长及河段长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自治区、地区驻县各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委、行署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完善塔什库尔干县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塔什库尔干县副总河长、河段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通知如下:
一、塔什库尔干县河长及副总河长
(一)总(湖)河长:
黄湘柏(县委书记)
扎帕尔·阿塔吾拉(县委副书记、县长)
(二)副总河(湖)长:
巴图尔夏·依力发提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库尔班库力·卡马斯(县政协党组副书记、主席)
许文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张红雷(县委副书记)
吾拉木江·阿不都瓦依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古海尔·艾力甫(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热沙来提·沙拉伯克(县委常委)
张国碧(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孙 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赵亚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巍(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胡志忠(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夏尔亚德·达吾提(政府副县长)
二、自治区级河流塔什库尔干县河段长和副河段长
(一)叶尔羌河塔什库尔干县河段
河 长:扎帕尔·阿塔吾拉(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河长:木拉提·巴依克(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三、县级河流河段长和副河段长
(一)赞坎河
河 长:库尔班库力·卡马斯(县政协主席)
副河长:巴合提亚尔·木拉拜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二)米斯克尼
河 长:古海尔·艾力甫(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河长:刘 洋(县政协副主席)
(三)斯如依迭尔
河 长:吾拉木江·阿不都瓦依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河长:刘伟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四)特拉木坎力峰冰河
河 长:肖国军(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副河长:苟瑞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五)塔什库尔干河
河 长:许文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河长:依布拉依木·斯提卡达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六)苏勒库瓦提河左支一河
河 长:张国碧(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河长:夏尔亚德·达吾提(县政府副县长)
(七)克勒青河
河 长:张红雷(县委副书记)
副河长:开巴奴斯提卡达木(县政府副县长、他什库尔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八)萨热克塔什吉勒尕
河 长:赵亚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河长:阿克朱力·阿布都外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九)瓦恰河
河 长:孙 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河长:李 杰(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十)拉库瓦提沟
河 长:热沙来提·沙拉伯克(县委常委)
副河长:李聪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维稳指挥中心第一书记、第一主任)
(十一)其其力克吉勒尕河
河 长:巴图尔夏·依力发提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副河长:阿克朱力·阿布都外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十二)塔合曼河
河 长:胡志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河长:张波(县政府副县长)
(十三)苏勒库瓦提河
河 长:李敬(县政府副县长)
副河长:阿洪巴依·买买提卡比力(县政协副主席)
(十四)库买尔耐牙孜河
河 长:魏巍(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河长:尹宏志(县政协副主席、县委政法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