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四十二)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四十二)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自治区分解清单序号四十二,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统筹调度不够,2019年11月以来,源流叶尔羌河上的阿尔塔什水库急于完成蓄水,不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2020年叶尔羌河入塔河水量为0,2021年为1.7亿立方米,未达到国家确定的3.3亿立方米要求,严重影响下游部分胡杨林生态用水。盖孜河布仑口—公格尔水电站在生态流量管道上违规加设控制阀,开都河大山口二级水电站枯水期生态流量时放时停。生态流量均得不到保障。
二、整改期限:2023年底。
三、整改目标:加强与流域管理单位的沟通,确保下泄生态流量。
四、整改措施:1、加强对县域内有下泄生态流量拦河式水库的监管,确保下泄生态流量。
2、2对辖区内拦河式水库(下班底水库枢纽、奇热哈塔尔水电站水库)生态流量下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复核、形成问题清单。
3、建立生态流量整改台账,加强监管。
五、完成情况:1、对下坂地水库枢纽和奇热哈塔尔水电站水库进行实地检查发现的无生态流量监测断面,无法监控的问题,下坂地水库枢纽和奇热哈塔尔水电站水库委托第三方已做标准断面,并安装生态流量下泄监测设备。
2、定期对所辖区内下坂地水库枢纽和奇热哈塔尔水电站水库(水量)下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复核,对发现问题形成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监管,目前,下坂地水库枢纽水库和奇热哈塔尔水电站水库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并下泄生态流量情况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0998-3421187
邮箱:752965746@qq.com
牵头验收单位电话:0998-6930084
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