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
塔什库尔干县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优待政策
一、公用经费(免学杂费)补助
享受范围:涵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在校学生人数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小学生年均补助720元,初中生年均补助940元,特殊教育学生(含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年均补助7000元。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均300元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办学规模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标准核定公用经费。
二、取暖费补助
享受范围:面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在校学生人数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小学、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220元。
三、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
享受范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可享受。
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9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补助180元。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享受范围:依据全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的100%确定贫困面。
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1750元,每日补助标准随学生在校就餐天数调整。
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享受范围:针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补助750元,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1750元。
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享受范围:覆盖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补助标准:每生每天补助7元。
塔什库尔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