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什库尔干县2024年促进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地委、县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服务供给,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喀什地区2024促进高质量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当前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地委、县委扩大会议精神,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大规模常态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就业质量,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注重防范化解就业领域矛盾纠纷,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使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以就业为纽带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效果持续提升。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增创业34人以上,带动就业70人以上。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以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6500人次以上,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保持在8590以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失业人员就业100人。县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5%。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项目产业发展带动就业。支持围绕县委确定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抓住机遇做好产业、项目、企业的对接落地,增强我县产业发展吸纳就业的承载能力。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援疆项目、社会投资项目等建设,推动重大项目带动就地就近就业,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实施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推进“旅游兴疆”战略,培育本土旅游品牌,助力旅游产业链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增加更多就业岗位促就业。挖掘旅游产业就业岗位潜力,充分发挥帕米尔5A景区、花儿为什么这样红4A景区的知名效应,引导农村劳动力在开发高原民宿、特色美食、车辆租赁等旅游服务项目中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带动就业。大力支持乡村培育合作社、家庭民宿等新型经营主体,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点集中安置区产业基础和资源,支持设施农业、特色种植养殖业、庭院经济等后续农业产业发展。培育农村新经济组织带头人,鼓励吸引大学生、复转军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农业一体化经营,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实施新就业形态促进就业。一是加大就业政策供给和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就业政策落实有足够的财力保障。二是做好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依法落实各项就业补助政策。三是推进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积极推广就业补助政策“直补快办”,提高政策惠及面,进一步稳住市场主体,扩大就业岗位。四是开展县乡村就业工作人员培训,推动经办人员熟悉掌握就业创业政策,能够熟练运用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就失业登记、政策受理经办等业务。把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规范引导,鼓励劳动者创业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推进物业服务、批发零售、家政服务、建筑装饰等行业提质扩容,增强养老、幸福大院、托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支持通过“互联网+”、平台经济、网络直播、育婴养老、快递物流、家政服务等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五)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就业导向,坚持就近就地就业和有序外出务工有机结合,围绕我县“五大产业”和19个援疆项目,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在政府投资、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提升援疆项目吸纳就业能力,有序组织塔县籍人员到援疆省市就业创业、工作生活。深化与奎屯市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供需精准对接,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坚持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状态动态监测,进一步健全就业帮扶机制。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六)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以疆内外新疆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综合施策,优化就业服务,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就业见习能力提升、因难毕业生就业帮扶、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和专项招聘等活动,多方发力,确保将每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服务,做到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早就业、快就业。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七)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适应基层发展需要,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就业见习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职业发展,管理服务等全链条的扶持措施,着力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青年人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基层青年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教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八)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为重点,通过开展摸排走访、政策宣传、分类施策、培训帮带、专场招聘,岗位直招、精准帮扶、助力军创、跟踪回访、宣传典型等活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创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九)促进妇女就业行动。以农村妇女为重点,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带动广大妇女参与产业发展,促进多形式灵活就业。组织妇女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妇女,提升妇女增收致富、就业创业能力,为失业女性提供就业援助、就业服务。重点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促进女性技能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持续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集中为妇女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计划。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集中帮扶工作。通过实施零就业家庭帮扶工作和动态清零机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动态跟踪调整机制,提供精准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确保每名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及时就业帮扶。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一)实施残疾人促进就业计划。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统筹利用县技工学校职业培训资源,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具备就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依据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性别、年龄、学历等进行分类,了解掌握每一个人的培训需求,研究确定培训方向和内容,抓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二)实施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整合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资源,针对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工程以及电力、通信等建筑领域用工需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紧缺工种培训实训,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转移劳动力在建筑领域就业。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三)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全面推行以需求为导向、以自愿为原则、以就业为目标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轮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将全县城乡劳动者纳入职业培训对象范围,搭建以县技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以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形成覆盖全县、贯穿终身、惠及全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技工学校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四)分层分类开展培训。以县技工学校为主体,采取“技工学校+人力资源市场+用工单位”模式,开展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对农村劳动力实施“培训+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岗前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产业、培训+创业”的分层分类培训。对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加强林果业、特色养殖、农牧业疫病防治等实用技术培训,增强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对在乡村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创办小商店、小饭馆、小修理店、小作坊、小民宿、农家乐等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力,针对性开展合作社管理、网络营销、民俗打造、餐饮服务、中式面点、特色烧烤、抓饭制作、馕制作、客房服务、乡村旅游等创业培训。对有意愿转移至县城、企业、疆内跨地区就业的,开展钢筋工、砌筑工、模板工、架子工、电焊工、缝纫工等专项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技工学校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五)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搭建用工求职信息收集发布平台。县人社局要督促引导用工单位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用工信息,通过“喀什人才网 ks.xjrc365.com”和微信公众号“新疆365人才网”发布用工信息。二是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做好劳动力就业意愿登记、就业信息发布、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用工指导、创业指导、就业援助、就失业登记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春风行动””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等24项贯穿全年的系列专项招聘活动,提高市场匹配效率。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六)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全面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和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公示制度,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严厉打击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黑中介”、“黑劳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行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发布和市场统计制度,扩大就业服务供给。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七)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推进城镇新增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困难群体等各类劳动者就业实名制管理。推动就业资金、招聘求职、职业培训、就业登记、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等业务一体化办理。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就业、管产业必须管就业、管项目必须管就业、管企业必须管就业、管属地必须管就业”的要求,制定本行业、本单位年度促进就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二)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研究建立我县就业形势分析制度,健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责任制,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完成就业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将促进就业情况纳入各乡镇、县直部门绩效考核,并提高权重。
(三)加大资金保障。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按规定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实施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四)做好宣传引导。全面梳理就业创业各项政策依据、享受对象、内容标准、申请流程、受理机构,组织编印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清单下发各乡镇、各单位、县域各企业,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更好地把握政策、落实政策。各乡镇充分利用周一“三结合”、农牧民夜校等活动,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宣讲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和就业渠道,激励各族群众和困难家庭主动就业、自主创业。深入挖掘和树立一批就业增收致富的典型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发各族群众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内生动力,引导农牧民群众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主体意识,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切实推动各类就业群体充分就业。
(五)督导考核。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就业工作,定期通报各乡镇及相关行业部门落实就业工作相关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要把就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不折不扣、不讲条件、不搞变通,细化责任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人,坚定坚决把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抓紧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