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认定与核销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经塔什库尔干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审查,认定塔什库尔干县2023年组织实施的塔什库尔干县马尔洋乡努什墩村委会崩塌、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大同乡阿克托尕兰干村(新村)幼儿园崩塌隐患点防治工程所治理的3个地质灾害点符合核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塔什库尔干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核销地质灾害点一览表(请示附件)
联系人:李辉春
联系电话:18167658400
塔什库尔干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