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认定与核销管理规程》的文件要求,2024年8月,塔什库尔干县自然资源局与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七下八上”关键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组一起对塔什库尔干县各乡镇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检查,检查发现马尔洋皮羌牙尔特沟沟口崩塌、马尔洋乡政府东侧1.3千米处泥石 流以及马尔洋乡甫什喀土霍山沟西侧400处道路旁崩塌地质灾害点,由于受灾体搬迁无威胁对象,符合地质灾害点核销条件。同时,2024年塔什库尔干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的三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减轻并消除了,大同乡小学南侧崩塌、库科西鲁克乡喀马如孜村东1公里泥石流、瓦罕走廊泥石流点7、瓦罕走廊泥石流点8四个地址在灾害隐患点对村委会、居民、学校等人和建筑物的威胁,符合地质灾害点核销条件,现进行核销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塔什库尔干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核销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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