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什库尔干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发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 政策背景
网络零售作为一种新兴的零售业态,依托互联网突破了传统商业的时空界限,大大缩减了流通环节,有利于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资源的有效流动,有利于企业拓展营销方式、带动创业就业,并促进上下游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网络零售还为消费者提供了消费渠道和方式的多样化选择,对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作用明显。随着我国网络购物群体的不断扩大,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传统企业加快进入电商行业、中小城市网购潜力逐步释放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的日益普及,预计未来几年,我国网络零售行业整体还将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发展网络零售产业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传统零售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是扩大内需、吸引外来消费,抢占网络零售市场份额的需要。全县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网络零售产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促进网络零售产业加快发展。
二、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
三、 面向对象
面向塔什库尔干县传统企业、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社、创业者等。
四、 政策内容
(一)重点工作方向
壮大经营主体,培育引进网络零售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引导本地企业跟随,逐步形成电商发展氛围。
促进传统企业触网,小卖店通过微店等第三方平台进行在线销售,餐饮店通过美团APP、大众点评APP进行宣传营销。支持专业网络零售服务商面向网商和传统企业提供网店装修、网络整体营销等外包服务。
开展产品再造。从供给侧角度出发,进行产品再造,提升塔县供应链的承载能力,提升产品价值。
发展大数据处理业务。推进网络零售平台的数据收集、存储、管理、开放共享。鼓励支持平台运营企业或第三方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为网络零售营销策略制定、商业模式创新等提供支撑。
(二)奖励措施
对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网络零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不重复享受)。支持个人网店注册成为网络零售企业,鼓励支持传统企业拓展网上市场,开展线上营销。
从事网络零售的国家级、省级、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优先申报发展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三)政策支持
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享受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对塔什库尔干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适销对路网购产品,通过网络零售渠道进行销售,形成网络品牌且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相关政策。
支持符合物流配送体系规划的物流园区的配送功能区、货运站场、快件集散中心、配送中心、信息平台、调度呼叫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给予相关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网络零售企业优先纳入本县重点培育企业名单,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财税扶持政策。
五、 解读单位:
《塔什库尔干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发展实施办法》由塔什库尔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读,联系方式:0998--34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