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
| 塔什库尔干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 部门 | 政策依据 |
| 1 | 塔什库尔干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单位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政府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项目等依法必招事宜招标投标约束投标人责任 |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 2 | 塔什库尔干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建设单位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约束公路工程项目承包人履约责任 |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 3 | 塔什库尔干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建设单位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 | 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约束公路工程项目承包人工程质量及缺陷期维修责任 | 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
| 4 | 塔什库尔干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单位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依据采购文件约束投标人责任 | 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5 | 塔什库尔干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采购单位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依据采购合同约束承包人履约责任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6 | 喀什地区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塔什库尔干分公司 | 喀什地区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塔什库尔干分公司 | 国有独资 |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 1、客运代理服务费,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客运站分别按最高不超过客运费的10%、8%、7%收取客运代理费; 2、客运发班费,可以收取不超过客运费6%的客运发班费; 3、车辆安检服务费,车辆安检服务费按车次计收,7座及以下小型车辆、农村客运车辆(不分车型)最高不超过2.00元/辆·次,7座以上车辆最高不超过5.00元/辆·次/。(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1、客运代理服务费,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客运站分别按最高不超过客运费的10%、8%、7%收取客运代理费; 2、客运发班费,可以收取不超过客运运费6%的客运发班费; 3、车辆安检服务费,车辆安检服务费按车次计收,7座及以下小型车辆、农村客运车辆(不分车型)最高不超过2.00元/辆·次,7座以上车辆最高不超过5.00元/辆·次/。(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政府制定(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 《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化道路运输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制定喀什地区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 国有独资 |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 1、旅客站务服务费,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客运站,旅客站务服务费分别按最高不超过1.30元/张、1.00元/张、0.80元/张收取;客票票面金额不足10元的,每票次按0.20元收取; 2、退票服务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前办理退票的,按最高不超过客票票面金额的10%计收,不足0.50元按0.50元计收;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内(含2小时)办理退票的,按最高不超过客票票面金额的20%计收,不足1.00元按1.00元计收;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后1小时内(含1小时)办理退票的,按客票票面金额的50%计收,不足1.00元按1.00元计收;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后超过1小时的,不办理退票。(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1、旅客站务服务费,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客运站,旅客站务服务费分别按最高不超过1.30元/张、1.00元/张、0.80元/张收取;客票票面金额不足10元的,每票次按0.20元收取; 2、退票服务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前办理退票的,按最高不超过客票票面金额的10%计收,不足0.50元按0.50元计收;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内(含2小时)办理退票的,按最高不超过客票票面金额的20%计收,不足1.00元按1.00元计收;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后1小时内(含1小时)办理退票的,按客票票面金额的50%计收,不足1.00元按1.00元计收;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后超过1小时的,不办理退票。(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政府制定(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 《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化道路运输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制定喀什地区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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