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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由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地区系列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地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有机结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沟通、联系会商、协调联动、跟踪问效等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采取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的方式,培训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150余人次。推行政务公开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全县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全面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落实《条例》,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各项公开指标,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等,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权责清单、统计数据等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设置专栏节目、畅通媒体采访渠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情况、重大政策,及时准确回应热点舆情。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优化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网站管理水平,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公开政务信息244条(政务动态132条、政务公开112条),公开规范性文件12份,累计转发各类新闻信息1315篇。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主动开展业务培训,狠抓工作落实,认领发布依申请类事项593项,公共服务类事项187项,个人注册比例34.12%,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69.28%,不见面办理率89.55%,即办件比例37.69%,全程网办率93.87%,电子印章部门覆盖率69.23%,2021年在线咨询309条,投诉3件,咨询投诉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不断优化大厅服务功能区配置。设立了咨询引导、服务监督投诉窗口、网上办税服务区,增设了税务、出入境管理、公积金自助终端,方便群众办事。

)严格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落实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按照《条例》和《保密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由申请单位填写《塔什库尔干县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明确信息来源,经县网信办审核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发布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审查、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完善、准确。持续加强网站信息监测,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平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1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244

2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244

2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和国家、自治区、地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需持续加强,在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方面还需深入研究。二是长效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亟待加强,岗位人员流动性较大,专业性有待提升。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污染防治、基本民生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的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在今后工作中,我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深化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性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持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宣传,常态化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工作机制再完善。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岗位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熟悉,准确把握国务院、自治区、地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调整、动态更新各项工作制度及标准。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工作力量,原则上避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频繁调整、更换,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

)政策解读再提升。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政策文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注重运用数字、图表、卡通动漫、音频视频、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多方位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确保企业和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