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城乡住户调查
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村(社区):
城乡住户调查是为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民生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涉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产业发展等有关信息的收集,真实反映了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确定塔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调查户共100户,其中:城镇调查户50户、农村调查户50户。城镇居民调查点分布在:塔干镇布拉克尕勒社区、旭东社区、红旗社区、沙棘林社区、瑙阿巴提村各10户;农村居民调查户分布:提孜那甫村、富民村、库孜滚村、达布达尔村002组、达布达尔村003组各10户,每个调查点配备1名辅助调查员具体负责调查户记账工作。 ⠂
为进一步做好塔县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提高调查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塔县积极主动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调办字〔2023〕9号 )文件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将我县记帐户补贴在每户70元/户·月的标准上提高至200元/户·月,辅助调查员补贴在每人100元/月的标准上提高至550元/月。
新标准执行时间:2022年12月1日。
特此通知。
塔什库尔干县统计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