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塔什库尔干县农业机械报废及回收企业的
公告
为做好我县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工作,依法合规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塔什库尔干县从事报废拆解及回收业务正常运营的企业、农机合作社等相关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回收拆解企业必须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
2、回收企业必在商工局注册登记范围内有农机回收业务。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发展新中心提交承诺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废及回收资质相关证明一式三份;
2、县级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和县级商工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及商工局备案。
四、申报事项
申报地点: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克力木·库尔班艾山
联系电话:13779887608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