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塔什库尔干县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规范设备使用管理,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04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塔什库尔干县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天,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示期届满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二、反馈方式
1. 信函反馈:邮寄至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注明“农机及大型工程机械安全监管方案意见建议”)
2. 电话反馈:13779887608 09983421187
三、其他事项
请社会公众在公示期内客观、真实提出意见建议,我县将对合理意见建议予以研究吸纳。
附件:《进一步加强塔什库尔干县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塔什库尔干县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