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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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406637/2020-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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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部门:

为做好今年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责任分工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全面收官。

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高举法治旗帜,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1、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警钟长鸣、警惕常在,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完善“两套班子”工作机制,坚持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一手抓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一手抓最大限度地争取和凝聚人心,扎实做好群众工作,优化社会面防控,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更加注重依法治疆、依法行政,坚持运用法律武器开展斗争、打击犯罪,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持续推进反恐维稳常态化,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目标标准,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六个精准”,扎实推进“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实现剩余16.5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560个贫困村退出、10个贫困县摘帽,确保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坚持巩固提升,对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实行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加强返贫监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及时帮扶。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抓好脱贫攻坚后续衔接,及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地区扶贫办牵头,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落实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大力推进河湖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地区水利局牵头,地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为目标,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和草原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地区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建设美丽新疆。(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用好中央财政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稳妥化解各级政府隐性债务。(地区财政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审计局、人行喀什中心支行、喀什银保监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属地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牢牢盯住风险多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积极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强化金融源头风险管控,防止金融领域问题和风险演化为社会稳定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地区财政局、人行喀什中心支行牵头,喀什银保监分局、地区公安局、国资委、信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建立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5、加快推动“三基地一通道”建设。突出重点区域,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现代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积极推进“西气东输”四线前期工作,推进能源大区向能源强区转变。(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高质量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聚焦就业第一,推进纺纱、织布、服装、产业用纺织品等全产业链发展。统筹优化棉纺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优质棉花附加值和就地转化率,积极打造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中国优质棉纱生产基地,推进产棉大区向纺织大区转变。(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大数据、智能终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形成产业优势。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局等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8、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纺织服装服饰、电子产品组装、鞋帽、玩具、箱包等轻工制品和地域特色食品、旅游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产业链,带动贫困地区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推进林果、肉类深加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发展壮大乳制品、饮料、甜菜糖、沙棘、肉苁蓉等各类特色产业。(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招商局、林业和草原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商贸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信息中介、康养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和壮大智慧医疗、养老服务、普惠托育、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产业。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大力发展云计算、区块链。加强物流枢纽设施和城乡市场网络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发展一批重点商贸物流企业。要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现代科技创新推动服务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进一步释放服务业发展潜力。(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地区财政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体育局、大数据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国家级园区创新提升行动,推进园区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打造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引领高地。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加快重大创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平台基地,培育和引进一批产业链完备、技术水平领先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大力推进石油石化、装备制造、冶金建材、民族医药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新一轮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技术创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地区科技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11、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按照稳粮、优棉、促畜、强果、兴特色的思路,以提升农产品有效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重点,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明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品牌,加大农产品市场开拓力度,完善产销对接体系,实现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加强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建设,促进棉花节本提质增效;打造畜牧业品牌,因地制宜发展农区畜牧业,加快发展肉羊肉牛产业,推进奶业振兴;持续推进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和品牌建设,狠抓标准化生产和病虫害防治,增加优质高端特色果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作物种植,加快建设特色农业优势区。强化农产品产销衔接,持续推进疆内疆外“两张网”建设,完善果品托市收购政策,建设一批区域性集散地市场,加强冷链物流和冷藏保鲜仓储建设,发展农超对接、直营连锁、电商等新业态,扩大生鲜果品销售。以农业产业化为重点,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完善乡村产业体系。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推进种子基地建设和畜牧良种繁育,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地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喀什分行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乡村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培养乡土乡贤适用型人才,畅通人才下乡渠道,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积极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推动乡村文化兴盛。加强农村生态保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地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扶贫办、民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实施旅游兴疆战略,把旅游业建成带动能力最强造福百姓最广的富民产业

13、围绕实施旅游兴疆战略,坚持战略支柱产业定位,完善旅游发展规划,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开发特色旅游产品,营销拓展旅游市场,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亮丽名片,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国有旅游景区管辖权、所有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大力实施“旅游+”,形成“产业围绕旅游转、产品围绕旅游强、结构围绕旅游调、功能围绕旅游配、民生围绕旅游兴”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旅游民宿,强化旅游产业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加快优质资源市场化整合,支持旅游投资公司发展壮大。扩大旅游市场对内对外开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旅游市场开发。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和旅游统计大数据平台建设。发展旅游装备产业。开展“微笑新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打击一切破坏旅游营商环境和市场环境的行为。推动5A级景区加快提档升级,大力支持各地创建精品景区、精品线路。打造“新疆礼物”区域公用品牌,为各类旅游商品开发及营销企业提供综合性的支持。加快新疆旅游形象宣传营销体系建设,让“新疆是个好地方”叫得更加响亮,力争全年实现旅游接待人数3亿人次左右。(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地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努力推动形成全方位开放格局

14、加快推进“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建设。加快中欧班列国际货物返程分拨中心建设,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省市合作开行公共班列和阶梯班列,推动中欧班列集拼集运智能场站平台系统运营,推进陆港区与临空经济示范区联动发展。(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喀什海关,喀什车务段、喀什机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着力提升喀什经济开发区建设水平,完善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延续和优化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外向型产业发展。(喀什经济开发区、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地区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调整和完善“五大中心”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口岸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型。(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地区教育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健委、行署外事办、喀什海关、人行喀什中心支行、喀什银保监分局、喀什车务段、民航喀什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举办好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地区商务局牵头,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喀什海关,行署外事办公室,人行喀什中心支行、喀什银保监分局、喀什车务段、民航喀什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不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方式,吸引国内外各类企业来疆投资兴业,支持各类国家级开发区(园区)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发挥对口援疆省市优势,搭建产业援疆交流合作平台,引导援疆省市产业向新疆梯度转移。(地区招商局牵头,地区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外事办公室、工商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拓展对外经济贸易合作,扩大纺织服装、机电、化工、建材、特色农产品等优势地产品出口比例。支持疆内企业“走出去”,鼓励创新型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运营网络体系。建设境外园区,推动组团式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沿线国家产业发展。(地区商务局牵头,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6、加快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国家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大通道建设,实施一批公路、铁路、航空重大项目,加快实现“疆内环起来、进出疆快起来”。加快推进G314线布伦口—红其拉甫口岸段公路等项目。建成南疆铁路库尔勒—阿克苏—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推进喀什机场改扩建工程、塔什库尔干机场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空铁联运。(地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牵头,地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喀什车务段、民航喀什监管局、喀什机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快推进重大水利设施建设。坚持把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水利枢纽、骨干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与节水改造工程,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巩固农业基础。建成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开工建设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牵头,地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坚持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加快边境城镇、口岸城镇和小城镇建设步伐,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推进市政管网、停车场、冷链物流等建设,加强物流枢纽设施和城乡市场网络建设,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加快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健委,国网喀什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重大能源设施建设。围绕建设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推进一批重大能源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建设莎车—和田Ⅱ回,持续推动南疆光伏储能设施建设,推动新疆能源高质量发展。(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地区自然资源局、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喀什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快重大生态建设。全面启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林草工程。加大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力度,推进实施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拯救行动。(地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2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加快构建全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能源、交通、旅游、水利等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国有投资集团,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地区国资委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深化粮食收储流通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推进水利市场化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地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司法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销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深化民生领域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强多层次多样化供给能力。(地区教育局、卫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按照中央文件要求,300万人口以下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地区公安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基层一张表”改革,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建立交易目录清单,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推行工程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牵头,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坚持一视同仁,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等方面,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扩大金融市场准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加强政银企对接,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更多民营企业直接上市融资。下大力气开展专项清欠行动,重点治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资金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发挥商会、协会等民间组织作用,助力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激发民营企业创造活力。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尊重、激励和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牵头,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26、着力稳定扩大就业。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突出抓好城乡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族群众有序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自主创业,启动实施建筑领域520万人就业计划,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70万人次以上,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做到以业安人、以业稳人、以业脱贫。(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7、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多措并举消除“择校热”“大班额”现象,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地建设,推进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技术培训全覆盖。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高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匹配度。扎实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科学保护和规范各民族语言文字。加强控辍保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保障建档立卡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地区教育局牵头,地区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宗局、扶贫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提高卫生健康水平。实施健康新疆行动,扎实开展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扩大城乡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覆盖面,加大重大传染病、重点地方病、职业病防治救治力度,注重中西医结合,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发挥好社会力量作用,增加和优化养老托幼医疗等服务供给。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地区卫健委牵头,地区财政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文化惠民演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构建种类多、内容全、形式新、易传播的数字文化产品格局和互联互通的文化资源服务体系。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全力备战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筹办好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体育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2020年底前全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推进有意愿“五保”老人全部集中供养、孤儿全部集中收养。加快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针对性地帮扶城乡无供养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困难人群。(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牵头,地区财政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办,残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1、实施城乡安居工程。因城制宜、因城施策,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扎实推进农村安居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0.9万套,实施农村安居工程7.5万户。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序引导农牧区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推进暖心惠民工程。继续实施南疆煤改电(一期)工程,完成南疆四地州煤改电配套电网建设及居民电供暖改造(一期)工程28.87万户任务,改善供暖条件,降低生活成本。(地区“煤改电”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地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暖改造和加装电梯力度,提高老旧小区物业覆盖率。重视解决部分城市“迁而不拆、拆而不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地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强化安全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全灾种应急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全面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重要领域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地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34、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扎实做好各族群众特别是困难家庭关心关爱、帮扶救助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团场、进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各族群众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地区民宗局牵头,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5、促进宗教和睦和谐。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和正常宗教活动,完善爱国宗教人士关爱培养机制,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我区宗教和谐的好局面。(地区民宗局牵头,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支持生产建设兵团和驻疆部队建设,做好“十四五”规划和对口援疆工作

36、支持兵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支持兵团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兵团“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的特殊作用。支持兵团提高维稳戍边能力,完善兵地一体反恐维稳机制,强化维稳力量建设。支持兵团深化改革,支持兵团有序承接和依法用好自治区授予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支持兵团通过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不断壮大经济规模、增强兵团的带动力、影响力。健全兵地融合发展机制,完善重大生产力布局、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规划,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维稳、人才、民族团结、环境保护等方面深度融合,加快形成边疆同守、团结联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文化交融、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行署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牵头,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7、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积极配合援疆省市落实好援疆规划,认真学习援疆省市的先进理念,在干部人才援疆、产业援疆、保障改善民生、交往交流交融、文化教育援疆上聚焦发力,着力提升对口援疆综合效益。(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精心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建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支持驻疆部队建设。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强和完善国防教育,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认真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推动构建军人荣誉体系,让军政军民团结之树根深叶茂、永葆常青。(地区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40、全面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任何时候都坚定坚决、不折不扣地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自治区党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强保证。(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全面加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政府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坚持全面依法履职,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活动全部纳入法治轨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服务办理便捷化和服务供给精细化,提升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使各项决策符合基本区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对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对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都要坚决整治,对所有行政不作为的人员都要坚决追责。(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坚决防止政策执行简单机械、“一刀切”。崇尚实干苦干,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在务实功、求实效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工作棚架、浮在面上、流于形式,坚决防止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实起来轻飘飘以及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行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政府作风发生根本转变。(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3、全面加强廉洁政府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惩治各类腐败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为了让市场主体更有活力、让群众过上更好日子,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无论是日常开支、公共工程建设,还是办展办会等,都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把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地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抓好《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对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各部门要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落实好《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喀什地区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遵循。各县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落实好完成好《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人。

二是强化沟通,加快进度。各县市、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等工作,并加强与责任单位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主动抓好相关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与地区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谋划推进本县市工作,并积极配合地区有关部门抓好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单位要对照《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43项重点任务分工,对涉及本部门的每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分析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进行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分别形成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专题报告,并于315日、615日、915日、1215日前报行署办公室督查科。行署办公室要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和全过程跟踪力度,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强化表扬激励,对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提出整改要求,视情况通报批评、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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